债权担保有哪些表现

时间:2024-05-07 作者:安康律师

你好,需要通知债务人及担保人同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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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是受让方,要注意债务人的财产状况和偿债能力;担保人的财产状况和担保能力,如果二者财产状况不佳,担保能力有限,那债权收回的风险就很大!就要考虑是否受让,或者要求债务人及时增加财产担保或者尽快偿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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债权担保的表现形式包括以下内容:人的担保;物的担保;以及上述两种担保相结合的形式;或者也可以分为抵押担保;质押担保;或者定金、留置等具有担保功能的形式。法律依据:《民法典》第三百八十八条
设立担保物权,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。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、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。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。
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,担保合同无效,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。
第三百九十二条
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,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,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;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,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,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;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,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,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。
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,有权向债务人追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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